7月14日,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,将在全国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。
具体措施包括:(1)2016年在四川雅安、浙江台州等地开展试点,委托京外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。(2)设立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。(3)2017年起,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增设注册商标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。(4)将网上申请由仅对商标代理机构开放扩大至所有申请人;将网上申请仅接受商标注册申请逐步扩大至商标续展、转让、注销、变更等商标业务申请。(5)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6个月左右缩短至3个月内。(6)对于确需商标局书面证明注册商标状态的,商标局通过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“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”的方式办理,不再出具《商标注册证明》。缩短业务办理时间,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申请的当场办理;通过邮寄办理的,商标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寄出。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注册证明办理方式不变。(7)积极推进电子商标注册证及电子送达工作。开放商标数据库。(8)改进商标注册大厅窗口服务工作。公布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清单和各类商标申请形式审查标准,给申请人提供明确指引。(9)实行商标审查工作部分委托、服务性工作全部外包。(10)积极推行独任审查制。商标局对国际商标注册和商标异议审查推行独任审查。商标审查协作中心2016年独任审查比例扩大至70%以上,在确保9个月法定期限的基础上,力争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周期。
(消息来源于:中国工商报)